第382章 从犯?什么从犯?那是两个主犯_你当律师,把法官送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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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2章 从犯?什么从犯?那是两个主犯

  第382章从犯?什么从犯?那是两个主犯!

  事实上。

  王河为了自己儿子这件事情,跑了不少关系。

  先不说在他得知了自己儿子王文远犯了这么大的罪。

  第一时间询问自己的老朋友应该怎么办,有没有什么办法.…

  再有就是。

  找到了其他三名被告人的家属,希望他们的亲属能够顶个罪。

  串个供让自己儿子减轻一下刑罚什么的。

  这些一般人能想到的,能做的,王河都做了。

  只不过这个案子太大了.…

  在王河找到其他三名被告人家属的时候,其他三人已经被执法部门逮捕。

  并且市里面检方,执法方和其他有关部门对此高度重视。

  找家属已经没有任何作用了。

  因为人现在已经被羁押着,让内部进行传话?

  也基本不可能!

  毕竟已经掌握了初步的口供,这个案子谁都不敢碰。

  和他那个老朋友说的一样,谁碰谁完蛋。

  对于这一点,只能怪他儿子,在知道了其他犯罪小伙伴被抓以后,才向他坦白事实经过。

  如果说早点坦白,说不定还有机会。

  可是直到这个案子闹大了才坦白,已经晚了!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王河只能把希望寄托在法庭上。

  “希望能判定成功吧。”

  王河在心中默念。

  而与此同时,不少正在观看本次直播的观众有一个疑惑点。

  这个疑惑点也在弹幕中提了出来:

  “这个案子涉及到那么重的刑事责任,被告全都推荐死刑。”

  “主犯和从犯的判刑之间没有什么区别吧?”

  “难道这个王文远的委托律师还想要在庭审上提出来改变王文远的主犯责任,从而达到减少判罚的目的?”

  其他人回答:“既然是这么提出来了,那么很有可能就是这个原因了!”

  “不过我觉得吧,不管是什么原因,按照这个案件的相关描述,被告人都必须要判死刑,影响力太大了,太恶劣了!”

  “支持!”

  法评直播间内,同样有人看出来了吴振的想法。

  讨论的结果就是,无论从犯还是主犯,像这个案子这么恶劣的影响,肯定是都要判死刑!

  另一边.…

  庭审仍然在继续。

  庭审场上,对于吴振的陈述,吕鹏辉作为审判长,在听完相关的意见。

  扭头看向检方。

  此时李雄作为公诉人开口反驳:

  “刚才被告人委托律师陈述的认为主犯的相关认定不对是吗?”

  吴振点了点头:“是的。”

  “在本案当中,我不认为我的委托人王文远应当承担主犯的责任。”

  “而是应当由提出杀人灭口的张大力承担主犯的责任。”

  听到这话,李雄接着问了一句:

  “依据呢?被告方委托律师陈述的依据点在哪里?”

  “根据对于主犯从犯的认定,共同犯罪中承担策划者的责任,认定为主犯,其他教唆者和随从者认定为从犯的责任。”

  “在这个案件当中,王文远显然是张良,张大力和于卫三人的领导者。”

  “并且在这个过程当中,表明了其犯罪意图。”

  “可以说,之所以发生这起重大的,恶劣的刑事命案。”

  “在于王文远的领导和组织责任。”

  “基于这一点,完全可以判定王文远的主犯责任。”

  “我不理解被告方委托律师所谓的张大力是这场案件的主犯,这种说法是从哪里来的。”

  “被告方委托律师,能对其进行解释吗?”

  被告方委托律师席位上,吴振做出来了合理的解释。

  “审判长,公诉人。”

  “我方认为,主犯和从犯之间的判定不应该是从这一方面进行判定。”

  “如果从公诉人的角度来讲的话,这个案件的确应当判定王文远是主犯。”

  “可是实际上,王文远驱车带着张良,张大力,于卫三人前往杨帆家里面。”

  “王文远的想法也很简单,就是想找点刺激。”

  “他并不是有组织有预谋的去想要谋害杨帆和胡云云。”

  “他有没有想过去杨帆家里强迫胡云云发生关系?有没有想过杀害杨帆?”

  “这些在他组织的时候,都没有去想过这些问题。”

  “也并没有和张良等人说过这个问题,那么这就可以认为,王文远并没有去想过这件事情。”

  “在这种情况下,我方认为判定主犯不应当从王文远组织去杨帆家开始认定。”

  “而是应当从犯罪的实施开始进行认定。”

  “所控告罪行中的犯罪实施,是从强迫胡云云发生关系开始的。”

  “在这个过程当中,是张大力开始的实施和规划。”

  “也就是说犯罪是张大力进行组织和谋划的。”

  “那么从这一点开始判定,犯罪的主犯就应当是张大力。”

  “这一点也能够和所控告的罪行相呼应。”

  “所以我方认为不应该判定于文远是主犯,应当判定,张大力为本次案件的主犯。”

  “以上就是我方对应当认定本次案件中主犯应当是张大力做出的解释。”

  “.….”

  吴振刚才的陈述只表明了一个观点,就是让检方和合议庭别从谁组织了这件事情开始判定。

  而是从谁先有这种强迫他人发生关系,并且杀人的主观意图开始判定。

  从而认定谁为主犯。

  这种陈述方式有没有道理?

  有!

  但是适不适合这场庭审?

  这个需要看具体的情况。

  吴振将目光落在审判台席位上,能不能判定成功,要看审判长的倾向性了。

  审判台席位上,吕鹏辉作为审判长,在听完吴振的陈述后,微微点头,紧接着开口:

  “被告人王文远的委托律师陈述,合议庭已经听取。”

  “现在针对委托律师的陈述,对被告人王文远进行询问。”

  “被告人王文远,你能陈述一下你在整个案发时候的主观想法,以及当时为什么要选择去杨帆家里吗?”

  “可以的。”

  王文远急忙开口,他知道这对于他是一次机会。

  先前,吴律师已经和他说过了,想要不被判死刑,只能从主犯变成从犯。

  想到这里,王文远赶紧表态:

  “我去杨帆家里,就是想找点刺激,我就是听别人说的,杨帆家住在偏远的地方。”

  “他刚结婚,然后新娘挺漂亮的,可能就是出于脑子一热就决定去了。”

  “但是我从来没有想过做出什么特别违法乱纪的事情。”

  “强迫胡云云发生关系和想要杀人都是张大力提出来的,我在一开始也真的没有想到要发生关系,或者是杀人的想法。”

  “虽然说我组织了,他们一起去杨帆家里,可是我真的没有什么其他的犯罪想法。”

  “最多只是想调戏一下胡云云,调戏完,然后我们就走了,这一点他们都是可以作证的。”

  “审判长。”

  “这就是我在案发前的想法。”

  “没有什么其他的想法了。”

  听到吴振不停的为王文远开脱,并且在这个过程中,审判长还询问王文远的主观。

  眼看着这场庭审,很有可能就会判决王文远为从犯,杨铁军的整个气血就上来了。

  因为他知道,一旦王文远被判定成为了重犯,那么这个案子可能就判不了王文远死刑!

  判不了.…

  一想到张良陈述的他儿子和儿媳生前遭受到了什么。

  杨铁军整个人都气愤的发抖。

  刚想要站起身,怒斥王文远他们这种巧舌如簧的行为,但是却被苏白拦着了。

  “放心.…不会判定王文元为从犯的。”

  听到苏白的话,杨铁军止住了想要呵斥的行为,重新坐了下来。

  表情却显得有些担忧.…

  见状,李雪珍在一旁小声开口:“杨先生,你就放心吧.…”

  “苏律师打官司很厉害的!”

  “他说了,不会判定成从犯,那肯定就不会判定成从犯。”

  “伱的委托我们都知道,我们一定尽力去完成!”

  看到李雪珍真诚的开口,杨铁军的心情才平复下来。

  他不是担心这场案子胜诉不了,他只是看不惯被告人犯了那么大的罪,还在庭审上为自己开罪。

  不敢想象如果对方真的脱罪成功了,自己会做出什么事。

  …

  而在这个时候。

  审判长在听完王文远描述的同时,询问检方和受害人委托律师有没有什么其他的看法。

  在看到苏白举手示意检方李雄暂时放弃了陈述,将陈述的权利交给了苏白。

  苏白整理好自己面前的诉讼材料,紧接着开口:

  “我方并不认同被告人王文远委托律师的陈述。”

  “被告人委托律师的陈述是,认定主犯和从犯需要看从什么时候开始进行强迫他人发生关系这一点开始认定的。”

  “但是被告方委托律师有没有考虑到,犯罪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犯罪的主观意图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还有就是杨帆为什么会攻击张大力,导致张大力非常气愤,生出了想要强迫胡云云发生关系的这种想法?”

  “在这个过程当中王文远起到了一个什么样的角色?”

  “这些问题,被告方委托律师有没有考虑到过?”

  “目前整个案件的详细情况已经非常的清晰,那就是王文远提议,并且决定带着张良,张大力和于卫三人前往杨帆家中实施犯罪行为。”

  “在这个过程当中,其他三人是不是听从了王文远的提议?”

  “王文远是不是其他三人的主要领导者?”

  “被告人委托律师陈述的是,如果不是张大力,可能王文远不会实施犯罪。”

  “可是,被告方委托律师有没有想过,王文远是一开始提起犯罪的主要人!”

  “并且他自己还在调戏着胡云云,让其他三个人控制住了杨帆。”

  “以上都是王文远进行的组织行为。”

  “至于被告方委托律师陈述的强迫妇女发生关系和杀人,不是王文远提出来的。”

  “可对于这种提议,王文远为什么没有拒绝?”

  “王文远在整个前期的犯罪过程中,都是组织人的身份。”

  “而在中后期的犯罪过程中,又没有拒绝张大力的提议。”

  “从整个过程上来看,王文远属于组织策划人,而张大力只是作为一名归从人员,进行了一般性的建议问题。”

  “所以从整个过程来看,王文远属不属于主犯?”

  “属于!”

  “当然,如果按照被告方委托律师所提出来的问题,和其他建议。”

  “在这个案子中,我认为张大力也可以当做主犯。”

  “毕竟两个人作为主要的谋杀人员,可以作为共同主犯被提起公诉。”

  “以上就是我方的观点和看法。”

  对于吴振为什么王文远进行开脱这件事情,不算太难解决。

  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王文远在法律的定义中就是主犯。

  这在检方的陈述中就可以明显的看出来。

  不过从为王文远进行开脱的角度,吴振利用了犯罪事实的主要提出者作为主犯的依据。

  可以这么认定吗?

  勉强可以。

  但那是在审判长倾向于被告人的时候,才会采纳王文远作为从犯的意见。

  可是这个案子不一样啊,首先这个案子的性质就特别的恶劣。

  那么,如果站在被告人委托律师的角度上,认为张大力作为主犯。

  站在检方和受害人的角度,同样也可以认为,王文远是主犯。

  两个人同为主犯,这在法律的意义上是可以认可的。

  不一定说一个是主犯,另一个一定是从犯。

  这一点并不冲突!

  再有一点就是,在这伙小团体内,王文远是什么身份?

  王文远属于张良,张大力和于卫的小领导。

  又是一开始出主意和谋划的人,怎么可能就因为没有提出犯罪,这一点原因判定成从犯?

  既然吴振认为张大力是主犯。

  那么王文远也可以一起拉过来当主犯,这一点没毛病吧?

  完全没毛病!

  说白了!

  王文远是其他三人的领导者,那么肯定就会被判定成主犯!

  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都毋庸置疑!

  只不过从吴振的陈述当中出发,从一个主犯变成了两个主犯而已!

  …

  两名主犯.…

  面对苏白的陈述,吴振微微皱眉,不知道为什么,他心里总有种隐隐约约的预感。

  审判长很有可能会采纳苏白的陈述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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